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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嘉理事件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编辑整理:任阳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8日 浏览量:

  同治以后,世界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向帝国主义阶段过渡。它们为了争夺商品市场、原料产地和资本输出场所,夺取殖民地、分割世界领土的斗争日益尖锐起来,远东地区成了它们激烈争夺的对象。美、日、英、俄、法、德都把侵略的黑手伸进中国广大边疆地区,使中国边疆地区出现了严重危机。

  英国在同治年间不断派人以游历、探险为名,进入中国云南、西藏侦察。同治十三年(1874年),英国派军官柏郎(H.A.Browne)率领近200 人的武装部队从缅甸出发,到云南探测路线;驻北京英国使馆派翻译官马嘉理(A.R.Margary)从北京经云南入缅甸接应。光绪元年(1875年),马嘉理等率领武装部队侵入云南省腾越地区。当地景颇等族人民立即予以阻拦,马嘉理竟然开枪行凶。群众激于义愤,打死马嘉理,把侵略军赶出云南。这就是“马嘉理事件”或称“滇案”。事件发生后,英国侵略者以此为借口,提出种种勒索。光绪二年,清廷在英国的胁迫下,派李鸿章与英国代表威妥玛在山东烟台签订《烟台条约》和《入藏探路专条》。条约除规定“赔款”、“惩凶”、“道歉”之外,还允许英国可派人到云南“调查”通商情况,并可派人由中国内地经西藏到印度,或由印度进入西藏,探访路程;增开宜昌、芜湖、温州、北海四处为通商口岸等。

参考资料:白寿彝:《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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