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村落的数量锐减,吸附其上的民间文化迅速消失,少数民族聚集地濒临瓦解,保护传统村落迫在眉睫,这已成为学者、专家的共识。文章通过介绍临海市岭根村实地考察的经历,分析岭根村在保护中存在的主要矛盾,重点针对尚未列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名录,却有一定价值的传统村落,立足如何“活态保护”的角度,从乡土文化价值重塑、活态保护的多种发展模式、法制建设和保护体系建设、提高传统建筑居住品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护等多方面进行思考,提出建设“美丽乡村”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传统村落、活态保护、乡土文化
Summery: The number of villages in China has dropped sharply, the absorption of the folk culture on its rapid disappearance, the collapse of ethnic minorities, the protection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is imminent, this has become the consensus of scholars, experts. This article introduces the experience of Linhai City Ling Gen Cun protection, Ling Gen Cun in the protection of the existing main contradiction analysis, focusing on for not yet included in the protection list, but certain value of traditional villages, based on how the "living state protection point of view, live state protection of many kinds of development pattern from the value of local culture remodeling, and legal construction and protection system construction, improve traditional building living quality, encourage social forces t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the protection on thinking, put forward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Key words: Traditional villages,Live protection,Local culture
前言
我们的祖国幅员辽阔,历史悠久,不仅有经济繁荣的城市,更有着大量承载着农耕文明的传统村落,这些村落是我们“美丽中国”、“美丽城镇”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晋陶渊明在《桃花源记》中写道,“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其中往来种作,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描述一番如仙境般的村落生活情景,令人向往。而如今的传统村落还能如《桃花源记》中令人向往吗?其实不然,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乡差异尤其是经济差异的拉大,传统村落成为“穷困”的代名词,衰落、消失现象日益严峻。在经济建设如火如荼的今天,我们的传统村落保护却面临着经济发展带来的多重矛盾,尤其是那些尚未列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名录的的传统村落,不仅缺乏法律的“保驾护航”,还要面对经济建设的挑战,他们的命运将会如何?本文以临海岭根村实地考察为例,剖析其中问题,重点针对尚未列入保护名录,却有一定价值的传统村落,从如何“活态保护”的角度对“美丽乡村”的建设进行研究和探索。
一、临海岭根村的现状概况
岭根村位处浙江省台州市下辖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临海市东北部,东塍镇境内。该村由岭根、外山和沙湾3个自然村组成,村域规模约1.8平方公里,是临海东塍镇的第二大村。岭根村也是临海市唯一一个古文化村,2013年入选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有着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目前,该村正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
(一)典型的浙江山水环境
岭根村是浙东古驿道的重要节点。西汉始元二年,辟建由永宁(温州)至句章(宁波)的浙东驿道,东晋后期,郡治由章安迁至临海,增辟从临海至宁波的驿道。岭根成为两条驿道交汇处,是浙东地区随驿道交通发展最早的乡村。岭根村有着得天独厚的优美山水环境,素有“九龙舞翠,三水夹金”之美誉。九条山脉围绕村庄盘绕,形状动感如九龙腾聚;三条溪流从北部、西部和南部在村中心汇聚,与村内风水山“谷堆山”形成对景,被称为“三水夹金”。(图1)
(二)传统的江南村落格局
岭根村村落的传统格局与山水环境、古驿道密切相关,村中大多传统街巷格局对应山水视廊,重要的宗祠、庙宇等公共建筑背山面水,轴线对应传统的风水山脉。岭根村还是明代浙东地区抗倭防御体系的一部分,因此三个村落组团由驿道串联,依山傍水,形成防洪、防盗措施,有着独特的防御型布局,目前下店、上新屋组团的防御型城墙(村墙)还清晰可见。
(三)丰富的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存
岭根村的建、构筑物遗存以清末、民国时期的传统建筑为主,青瓦青砖、青瓦白墙、青瓦石墙。传统建筑基本两层,以合院式民居为主(图2);商业街上为“前店后宅”式的商住民居建筑;山地处还有少量具特色的“石头屋”。民国时期,岭根村的传统建筑出现了大量中西合璧元素,在传统白墙上增加西式门头;多边形柱础;欧式窗台和装饰等,成为村里建筑风貌的一个特色。其中王文庆故居、连山桥已列入文物保护单位。村里的古驿道、五炮台、石桥、石井、卵石铺地、古树名木等构筑物和历史环境也基本保存,体现了浙东地区传统风貌。
岭根村非物质文化遗存丰厚,现存遗存中包括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3类,传统美术2项,传统技艺10项,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10项,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4项,其中岭根草编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深厚的王氏文脉和长寿文化
岭根村王姓占90%,家谱自元代始祖王珏记录至今,其族裔属台州王氏一脉。沧海桑梓,历经2000多年,王氏后裔出现了不少可歌可泣的杰出人才,官位最高的做到清末朝廷的副宰相,辛亥革命期间,涌现出了以浙江省长王文庆为首的13位辛亥革命志士,在思想上和实践上堪称浙江地区的先锋。民国期间,村里出了江宁要塞司令王萼、参谋本部第一厅厅长王伦、海门要塞司令王辅成等8位显赫一时的将军,被后人誉为“将军村”。
得益于优良的生态环境,岭根村也是远近闻名的长寿村,村中最高寿者寿龄140,乾隆亲赐“升平人瑞”牌坊于村口,纪晓岚为其写对。村里盛产茶叶,有大片的梯田茶园,村民们也喜嗜浓茶,这与世界五大长寿之乡都位于产茶和茶叶多消费区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二、 临海岭根村保护存在的矛盾
作为临海市最具特色的传统村落,岭根村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2014年,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了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工作,同时同步启动了村落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保护行动令人可喜的同时,在考察中我们发现岭根村保护工作还存在着种种矛盾和困境。
(一)价值认识偏差与村落保护的矛盾
为了保护岭根村,临海市市政府提前开展了村落保护规划的编制,可谓投入颇多。然而保护规划编制工作推进缓慢,设计人员向我们诉说了最大的难处-村民的不支持。首先,村落保护规划的重点在于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分,这在规划设计上不难划分的界限却招致村民的抵触而迟迟难以确定。村民们认为村落的保护,尤其是核心区的保护会导致村中的建设无法开展,因此坚持要求缩小核心保护区范围,然而该村落本身面积不大,不断缩小核心保护区面积不仅会遗漏不少有价值的传统建筑,也将无法达到申报历史文化名村的要求。其次在多轮的方案讨论会上,村民们毫不关心保护措施如何制定,而着重关心为了保护而新安置地区的建设,喜欢的是新农村中常见的“排排楼”,对于设计的与老村落相协调的院落式民居表示不满,多次要求缩小院落,加高层数。此外村民们还强烈要求扩大新区范围,以便更多的安置,而该村落由于四周环山的局限,新区只能建于老村落边上,肆意的扩大不仅会与老村落不相协调,同时也会侵占农田和山体,造成环境的破坏,也与申报历史文化名村的要求背道而驰。村民们的“价值认识偏差”和“逃离式”的想法不禁让人担心,该村即便申请历史文化名村成功,但又将向何处发展?是成为政府大投入的摆设还是戴上帽子后继续衰败?
(二)制度建设滞后与保护紧迫性的矛盾
在实地走访的过程中,我们发现村中的传统建筑除两处文保单位及部分传统建筑在格局和风貌上还保存完整,其余不少传统建筑生存状态堪忧:有些民居面临自然的老化、破损和坍塌,有些民居被大火毁之一旦,有些民居因自主需求拆除老屋建新楼。面对此景,镇干部也表示难以监管,一语道破原因:“村子尚未列入保护,没有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不让村里人拆房子呀”。而更让我们的担心的是,由于保护制度的缺失,见证岭根村重要历史的两条古驿道已经破坏了一段;与防御体系相关的村墙、台门、炮台等重要遗存也只剩残垣断壁;县道两侧、外王直街和下店西侧片区新建了不少三、四层的近现代建筑,其在体量、色彩和尺度上也与传统建筑极不协调,近现代建筑的蚕食不仅带来了传统村落轮廓的日渐模糊(图3),也严重破坏了村落传统街巷格局。
(三)生活品质提升与建筑保护的矛盾
目前,岭根村的大量传统建筑中的村民以老人、贫困家庭为主,年轻人纷纷搬至现代化的建筑中,核心区范围内“空心化”现象日益严重。究其原因这与传统建筑生活设施差,面积无法扩大,缺乏厨卫设施,同时排水、采光、保温、防火等无法达到现代生活需求密切相关。村民们由于经济上的富裕,越来越追求现代化的生活,而传统建筑的局限让他们弃置为快,外迁带来越演越烈的传统建筑破败,核心区域活力丧失等严重问题。此外,由于我国《土地管理法》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即不拆旧宅基地,不批新宅基地,不少村民们一旦富裕就迫不及待的拆老宅建新宅,造成了新建筑“插花”现象,既毁灭了传统建筑,也影响了村落的整体风貌。
三、“活态保护”的思考和对策
岭根村保护面临的矛盾也是大多数未列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名录,却有一定价值的传统村落存在的困境。岭根村是幸运的,当地政府还是力推保护,积极向着历史文化名村保护的要求在前进,而其他有价值的传统村落是否都能如此幸运呢?在高度经济发展的背后,我们传统村落的生存正面临着现代化、城镇化的强大冲击和挑战;我们的乡土文化正遭遇着传承群体越来越少,越来越弱的尴尬境地。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专家委员会主任冯骥才曾提到:“十年间减少了90万个自然村,相当于每一天消失近百个村落”。形势的严峻让我们不得不去考虑:保护与发展,能否和谐共处?我们如何既保护传统村落,建设“美丽乡村”,同时又提高村民的生活品质?传统村落能否通过保护再次生机盎然,充满活力?这些是我们急需探寻的方向。
(一)重塑乡土文化的地位和价值
传统村落的保护首先就离不开乡土文化的继承和传承,当地人们保护意识强与弱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村落的“生与死”。在岭根村的案例中,我们发现不少村民尤其是中青年村民已经对族谱、村落文化知之甚少,若不是邀请专家深入研究各种文献挖掘村落历史,不少乡土文化都会因无人知晓而消失。如果村民们没有了文化认同和自豪感,何谈保护自己的家园,这也是他们要逃离村落的深层原因之一。因此当务之急就是如何重建村民对自身家园的正确价值观,重塑乡土文化的地位。
1、抓紧开展村史、族谱等历史资料的整理
不少传统村落的人文典故、风土乡情仅凭一辈辈们的口述相传,一旦缺乏接班人,这些文化就遗失。尤其是族谱的断层和消失,更会让原本建立在浓厚亲缘关系的村民们丧失互相间的亲情和信任,对村落文化遗产的认同感也会随之降低。因此有必要通过建立村史编制委员会等方式,发动村民们共同搜集、整理本村的文化遗产资料。村民的共同参与整理不仅能提高效率,也是潜移默化建立人们对村落乡土文化价值认同感的有效途径。
2、加强乡土文化在本村的宣传
乡土文化的教育首先就要从娃娃抓起,除了现代化的统一教育,更要注重年轻一代对本土文化的学习,从小培养起良好的文化保护价值观和对故乡文化的自豪感。其次多组织本地文化的交流和活动,如岭根村的王氏后人不少已走出村落,走向全国特别是台湾地区,可以定期组织籍人联谊会,让四面八方的后人汇聚一堂共诉亲情,寻祖寻根,增加对老村落的认同感;这也是鼓励在外游子回乡投资、建设的好机会,精英的回归也是传统村落发展中不可低估的宝贵财富。此外还可以结合节假日,组织开展当地民俗民风活动、手工艺的评比等,让村民们有更为丰富的文化娱乐活动,更充实的精神世界,建立对本土文化的自信和保护价值观。
3、注重乡土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每个传统村落都有自己独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草编、曲艺、织染等,这也是今后村落发展的特色之处。一方面要通过建立激励机制等注重培养本地的文化能人,传承技艺;另一方面要鼓励大家对传统文化进行创新,顺应时代的发展需求,进一步凸显地方特色。如杨家埠村以木版年画和风筝制作为切入点,逐步开发成旅游资源,游客们来到村里可以亲手扎风筝,套印木版年画,也可以参加风筝比赛,这一举措成为了潍坊市的名片。[1]
(二)完善传统村落的法制建设和保护体系
1、加快保护法规的制定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依法管理,才能让传统村落的保护纳入正轨。2008年国家出台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不少省也配套出台了当地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为各省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然而我们还有不少未列入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名录的传统村落,它们是法律的盲点,倘若当地政府和村民都不重视保护,那么这些村落很有可能在经济发展的车轮下碾碎。因此呼吁各级政府能够重视村落保护,普查摸底,并结合当地的情况,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出台相应的法规政策,制定当地传统村落保护的具体标准和要求,促进村落的保护与经济发展相协调,为传统村落的保护提供法律的有效保障。
2、健全传统村落中遗产的保护体系
在岭根村的建筑保护现状中,我们发现村中的遗产除两处被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其余有价值的遗存,特别是传承岭根村重要历史的古驿道都未列入保护的体系,这就让人不免担心它们万一被破坏了都无法按相应法律条款进行恢复和查处。而现阶段我国已经建立起“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建筑”的遗产保护框架体系,并出台相应保护的法律法规。因此建议传统村落一方面要加强普查和保护规划的编制,建立遗产的档案资料库,另一方面要尽快将有价值的遗产申报历史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名录,让它们尽快穿上法律的“保护衣”。案例中的岭根村,应及时将古驿道,与防御体系相关的村墙、台门、炮台等具有记载村落重要历史的遗存及时申报文物保护单位,而其他的传统建筑及古井、古桥等构筑物建议视价值的高低分别申报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3、加强对村落房屋资产盘活的政策研究
由于村落中的土地为集体土地,房屋不得卖与外村人。因此会出现本地村民不愿保护老宅,任由破败、闲置,而喜欢传统建筑,想要居住、利用的人却没有合法的渠道进行购置的情况。因此我们需要更灵活的政策让愿意保护的人以合法的方式获得房屋的使用权(甚至是产权),让传统村落的保护“活”起来。如可以通过土地收储方式,由政府(或者平台公司)统一收购、储存、出让,其收益主要用于传统村落的保护、修缮和发展。
(三)探索村落“活态保护”的多种发展模式
活态保护,是指遗产生成发展的环境中,在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中进行保护、传承和发展,而不是纯粹的投入资金或用现代科技手段对文化遗产进行“博物馆”式的发展。[2]不仅要保护村落本体,也要保护人们的生活方式。“活态保护”不是让村民们继续“穷”,而是要深入挖掘传统村落的特色和资源,顺应时代的需求,准确定位,选择合适的模式,让村落在保护特色的基础上,有效传承,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同时也要让村民们切切实实获得利益,尝到保护的甜头,在保护发展中提高收入和生活品质。目前传统村落以景点旅游发展模式为主,如南浔古镇、周庄等,而除此模式外我们还应积极探索多样的发展模式。
1、利用生态养生的发展模式
不少村落都有着良好的生态环境,如岭根村有着得天独厚的山水环境,是长寿之乡,在加强生态保护的基础上,可以发展候鸟型、旅游休闲型相结合的农家寄养式的异地养老模式。候鸟养老模式已在一些南方城市得以发展,如北海、海口等城市。尤其是城市污染严重,气候变化恶劣的背景下,农村优美、无污染的生态环境吸引着更多人,尤其是老人前来度假和养老,打造“休闲、度假、养生”为目标的村落发展模式不仅可以提高村民收入,也促进环境生态的有效保护,形成良性循环。
2、利用农业旅游的发展模式
农业旅游是以农业生产过程、农村风貌和农民劳动生活场景为主要吸引物的旅游活动[3]。它不仅包括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还包括农村观光游览,同时为满足游客不同层次的需要,提供具有农村特色的吃、住、行、玩、购等方面的服务和供应。
3、利用特色产业的发展模式
特色产业型模式是指一个乡或村的范围内,依据所在地区独特的优势,围绕一个特色产业品或产业链,实行专业化生产经营,发展壮大带动村落综合发展的模式。[4]如海宁市的云龙村,依托悠久的蚕桑文化,不仅将蚕桑生产民俗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过现代化的生产提高桑蚕技术,发展农桑为主题的特色旅游。
4、利用文化创意的发展模式
传统村落积淀着深厚的中国民间艺术,如剪纸、绘画、瓷器制作等,可充分挖掘当地的艺术特色,通过培养乡土人才,带动从艺群众,提升艺术的知名度,创建艺术品牌,从而传统村落的发展带来新的经济增长点。如江西景德镇,传承和发扬瓷器技艺和文化,不仅吸引国内外游客,还吸引不少国内外的艺术家前来学习瓷器制作,并定居生活。又如青海省五屯村,培养出一大批佛画绘画高手,形成“家家作画,人人从艺”的繁荣景象,吸引不少游客慕名而来。
案例中的岭根村,有着良好的山水生态环境和大量的梯田茶叶,建议可以采用生态养生模式和农业旅游模式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将“度假、养生、茶文化”相结合,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复合型发展道路。总之,因地制宜,挖掘和寻找传统村落的特色,采用合适的发展模式,相信我们的传统村落会越走越“活”。
(四)注重提高传统建筑的居住品质
在岭根村的实地考察中,我们不难发现村民们对于传统建筑的无法满足现代化生活需求表示强烈的不满,他们更希望的是拆祖屋建新屋来满足生活的需求。然而传统建筑就真的不能满足现代化的居住生活了吗?其实不然,很多传统建筑可以通过内部的改造来达到现代居住的需求。古城保护专家阮仪三教授曾说:“历史文化保护区每幢房屋并不都是文物建筑,而应该是一个发展的、开发的系统。严格保护并非意味着原封不动,大部分历史性建筑为了更好地发挥其生命力,需要功能更新,为现代生活服务。[5]” 为了解决传统民居中“三桶一炉”的落后生活设施的状况,引入现代厨卫设施十分必要。杭州小河直街、五柳巷等街区在民居保护的过程中就很好的做到了这一点,所有的回迁户型在设计中巧妙利用楼梯间和后侧房屋布置厨卫及管道设施,满足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其次要结合传统建筑的特点,加强传统建筑的防水、保温及防火等方面的新技术研究,譬如可以深入研究物联网技术的应用,建立传统建筑的消防预警平台,智能控制体系等,让我们能在传统建筑中生活的更舒适、更体面。
(五)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保护
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光靠政府投入是远远不够的。而政府可以做的是研究如何引入多元化的运行机制和投资方式,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一方面应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的优势,鼓励、引导多方面的社会资金投入传统村落的保护,另一方面应充分调动村民自主参与保护与发展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村民主动、社会参与”的良好保护与发展机制。对于商业开发既要鼓励,又要坚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规范开发行为,确保村落的整体格局和整体风貌不受破坏。对于村民自主保护遗产要给于支持、奖励和优惠政策,同时在开发中通过吸收村民以传统建筑、特色产品、劳动力和资金等多种形式入股分红,让当地百姓获得更多的实惠,只有这样才能更多的调动村民自主参与的积极性,实现保护和发展的双丰收。
四、 结语
中国是一个乡土社会,传统村落是社会组成的基本细胞,为城镇发展的经济和文化提供着源源不断的“新能量”、“新能源”。保护传统村落不仅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为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份乡愁,留下一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让我们共同建设美丽乡村,让美丽中国“活色生香”!
参考资料:
1. 曹云周、冠辰. 城镇化进程中乡土文化的保护困境与有效传承策略,现代城市研究,2013
2. 周建明.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国建筑工程出版社,2014
3. 中国国家旅游局.首批全国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全书,北京旅游教育出版社,2005
4. 周建明.中国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中国建筑工程出版社,2014
5. 赵仁童.想起唐朝,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