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杨在《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上撰文指出,古代中国曾经存在过一种以灋及其善、義、美(均以“羊”为内核)为特质的“羊文化”。它影响过人们的社会生活、宗教生活、外交生活、精神生活。有别于远古龙图腾的羊不是个别民族的图腾和附加在灵物之上的吉祥物,而是一个多民族共同的图腾,其本身就是一个吉祥物(羊———祥),因而也是中华民族最具代表性的图腾和吉祥物。真正能代表“黄河文明”及其祥和循法与礼仪之邦本质的吉祥物不是象征帝王、皇权、面目狰狞张牙舞爪的“龙”,而是作为法道德的象征和面目和蔼可亲的“羊”。中华民族祥和循法、道德践履的优良传统与审美崇尚的诗性精神根植于古老的“羊文化”。中华民族是“羊的传人”,而非“龙的传人”。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200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