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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盟事件

来源: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编辑整理:孔研丹 2017年12月18日 阅读量:

  伊盟事件又称“三·二六”事件,是指1943年3月国民党反动派对内蒙古伊克昭盟蒙古族人民的屠杀事件。

  1937年10月,日本占领绥包以后,进而企图吞并伊克昭盟,实行军事、政治双管齐下的策略。1938年3月21日,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在包头设立了“伊克昭盟公署”。

  为了保卫伊克昭盟,保卫陕甘宁边区,1938年5月,中共绥蒙工作委员会迁到伊盟的桃力民,八路军警备骑兵团经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党委批准,由定边进驻桃力民。中共绥蒙工委在桃力民成立了中共桃力民工委,此外,还在伊盟的各旗县陆续建立了党的组织,加强共产党对伊盟抗日斗争的领导。

  1941年,正当抗日战争如火如荼地向前发展的关键时刻,而国民党反动派愈来愈猖狂地付诸实施所奉行的“反共灭蒙”政策,处处压制伊盟人民的抗日斗争。派盟警备总司令陈长捷、二十六师师长何文鼎、骑七师师长朱巨林等,率部3万多人进驻伊盟。他们围攻和排挤中共伊盟工委及骑兵三营,企图建立包围陕甘宁边区的北线防共基地。根据中共中央关于避免与国民党“摩擦”的指示,伊盟工委同骑兵第三营奉命撤回陕甘宁边区。

  陈长捷的守备军还对蒙古族人民实行残酷的民族压迫,守备军总部向根本不产粮食的牧区强征粮食,甚至搜取蒙古族妇女的头饰。更为蒙古族各阶层无法容忍的是,陈长捷成立“屯垦督办公署”,宣布开垦牧场30万亩,在很短的时间内,达拉特旗人民发动4次“独贵龙”运动。蒙古族人民大规模的反抗斗争,已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

  1943年2月21日,扎萨克旗保安队官兵不堪忍受国民党的统治,杀死了追随陈长捷主使放垦的国民党驻伊克昭盟党务特派员、蒙古民族的败类白音仓。事发后,陈长捷不顾多方劝阻,向扎萨克旗王府派兵进行镇压。扎萨克旗的保安司令鄂其尔巴图,见敌人已经下手,便决定提前起义。1943年3月26日凌晨,扎萨克旗保安队官兵400多人兵分3路,向长官公署、绥境蒙政会、国民党绥蒙党部等处发起进攻,击毙国民党要员2名、扣捕绥蒙党部特派员等40余人,捣毁了国民党党部和电台。

  扎萨克旗武装起义得到了伊克昭盟各界和各旗人民的响应。起义者向国民党当局提出了反对开垦蒙地、拒绝蒙地驻兵、减轻派购军粮、按月发给保安队粮饷等4项要求。鄂托克旗保安队在阿拉庙一带集结,侍机行动。4月15日,乌审旗保安队部分官兵和群众2000余人,在大队长奇金山的领导下也举起了义旗。

  “伊盟事变”爆发后,国民党当局指令陈长捷、何文鼎以伊克昭盟守备军骑7师、26师进行镇压。3月31日,守备军两个团进攻扎萨克旗王府,起义军民奋勇抵抗。4月1日,国民党军队在大炮掩护下攻占了沙王府,起义队伍同国民政府委员沙王一起撤离,向乌审旗转移。5月5日,国民党军队占领了乌审旗王府,形成了对伊克昭盟各旗实行全面军事镇压的局面。

  中国共产党坚决反对和强烈谴责国民党顽固派屠杀、镇压蒙古族人民的罪行,对扎萨克旗、乌审旗的起义军给予政治上、物质上的热情帮助。毛泽东同志亲自接见了沙王的代表,专门成立了“沙王接待处”,派负责同志把义军送到安全地带,使起义队伍在乌审旗红柳河以南地区得到妥善安置与保护。中国共产党从坚持团结、坚持抗日的大局出发,主张和促进“伊盟事变”的和平解决。在军事镇压失败和全国舆论的压力下,蒋介石、傅作义不得不同意和平解决。

  5月12日,沙王代表起义人员提出和平解决“伊盟事变”的6项要求:陈、何部队立即撤出伊克昭盟;严惩肇事罪魁陈长捷、何文鼎,释放被捕蒙胞;赔偿蒙胞损失,救济被难蒙胞,抚恤被害蒙胞家属;保证蒙胞享有自治权、信教自由及保存风俗习惯的权利;保证蒙胞人权,不得任意更换军政职员和杀害蒙胞;免征蒙胞土地、驼马牛羊及粮食。经过4个月的反复谈判,国民党当局被迫答应将陈长捷撤职、暂缓开垦蒙地和征派粮畜、暂撤驻扎萨克旗王府的军队、“宣慰”扎萨克、乌审两旗。10月初,沙王和起义军民回到了扎萨克旗。

参考资料:白寿彝:《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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