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世纪50年代以前,珞巴族社会处于家长奴隶制时期。这是从原始社会末期向奴隶社会过渡的社会发展阶段。当时氏族制度尽管已逐步衰落以致崩溃,但在不同程度上还带有这种制度的残余,其中血缘纽带和氏族成员间的平等观念或多或少地存在,因而家长奴隶制时期的奴隶,与后来的典型奴隶制时期的奴隶有不同点,主要表现如下。
1.奴隶被掩盖在蓄奴主的亲属关系之中。在博嘎尔部落,买来的奴隶多是外部落的未成年人,奴隶到了主人家,称谓就加上血缘的色彩,称男主人为“阿岛”,女主人为“阿腰”,即祖父、祖母。在崩尼部落中称“阿岛”、“阿育”,意思相同。奴隶到了结婚年龄,主人给予配婚。到了奴隶产子这一代时,在崩如、崩尼部落中,奴隶之子与主人之子的关系,在称谓上不是过去的“阿岛”和“阿育”与奴隶,而是改为“阿崩布如”,即以“兄弟”关系称呼了。奴隶是没有亲权的,他们生育的子女不属于他们,而属于主人,主人将其出卖或婚配他人,自己收取身价,但是主人在把奴隶的女儿婚配他人时,要送一定数量的饰物,并在送往夫家时,常以父辈的身份,嘱咐“你是我的女儿,到了丈夫家,要好好劳动,同家里人处好关系”等语。
2.奴隶享有同主人的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待遇。主要表现为:在吃、住等方面,奴隶同主人的家庭成员如妻子、儿女等均同吃一锅饭菜,由主妇分食,可得到同等数量的一份。在博嘎尔部落,除少数有较多奴隶的家庭,家长有些特殊外,一般奴隶不多的人家,家长也同奴隶一样,吃同样的饭食。奴隶同其他家庭成员的差别,仅是衣服的数量和质量差些。虐待和处死奴隶的现象也有,但被舆论认为他“心地不好”受到谴责。奴隶可以拥有一定的财产,他们可以养鸡、猪、牛,还可种一些开荒地,种些辣椒之类,拿到藏区交换,收入归己。一些擅长打猎的奴隶,在猎到麝香、熊胆等名贵中药材时,可拿到藏区出售,换回牛只、铜铃等,备够一定的赎身费,取得主人的同意后,就可获得较大程度的人身自由,另立门户。有的蓄奴主年事已高,自己没有儿子或儿子年幼,往往选用自己的奴隶作干儿子,接管自己的家产,有的还把一个妻子赐给他。
3.在一些喜庆日子,奴隶可同其他氏族成员一起参与饮酒,用同一个碗轮流畅饮。一些有办事能力、处事公正或会筹划应酬的奴隶,在富有人家举行的大型宴请会上,还可充当接待主持人,除接待各方来客外,还总揽酒肉的计划和使用,以便在整个宴请期间,不致使食物积存太多或欠缺严重。
4.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的宗教活动中,奴隶可与自由人一样,参加本村、本氏族组织的对外械斗、打猎,并同享一份吃、喝,同分胜利品等。
珞巴族的家长奴隶制,与发达的奴隶制相比,还有下述特点:一是奴隶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很低,奴隶劳动在社会生产中不占主要地位。据对博嘎尔部落萨及氏族和崩如部落米里氏族的调查,20世纪50年代时,蓄奴户占总户数23.5%,奴隶占总人口的19%。作为奴隶制社会的我国四川凉山的彝族,奴隶主阶级约占总人口的7%,人身完全被奴隶主占有的濮节等级约占总人口的43%。二是与浓厚的氏族残余并存。珞巴族的家长奴隶制,是在父系氏族制度衰落、原始公社制走向瓦解过程中日渐确立起来的,因而保留了浓厚的氏族制度残余。这种残余表现是多方面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是表现在下述几方面:
1.一些奴隶经过世代繁衍,组成自己的家族或氏族。组成家族者,往往成为主人氏族的成员,享受多方面的权利和应尽的相应义务,而那些组成氏族的奴隶,也因世代的推移而获得较多的自由,并利用相互的血缘联系团结同氏族人,维护自己的利益。
2.与等级制度相结合。在珞巴族社会里,除了奴隶和蓄奴主外,还形成了以血统高低贵贱为基础的等级。如博嘎尔部落分为麦德、麦让、伍布和涅巴四个等级;在崩如部落里,又分为阿都、阿比和苏龙三个等级。其中,阿都、麦德自视血统高贵,被称为高骨头;麦让、伍布、涅巴、阿比和苏龙,被视为低骨头,血统低贱。高骨头和低骨头之间不能结婚,否则,高骨头就变为低骨头,等级地位下降。这种等级制度,对家长奴隶制的巩固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3.与妇女地位低下相一致。出现这种情况,是由于作为家长的男性,完全掌握了家庭财富的结果,就珞巴族的情况而言,妇女仅是属于父亲或丈夫的一份“动产”。她们不能继承父业,往往以买卖婚姻的形式被父辈换取财富;结婚以后,要对丈夫保持绝对忠贞,否则受到严厉制裁。如得不到丈夫的欢心,就有被卖掉的危险,丈夫杀死妻子,他人无权过问,丈夫去世后,她们又往往被丈夫的兄弟收纳为妻或被卖掉。
4.蓄奴主对奴隶的奴役和剥削采用多种形式。就一般情况而言,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以强迫劳动,使其生产更多的产品是普遍的形式。但珞巴族蓄奴主使用这种办法,多数是对新进入主人家的第一代奴隶而言,当他们配婚生下第二代后,主人往往改为由奴隶支付实物和服劳役相结合的形式。有些主人甚至让奴隶支付赎身费后,仅保有轻微的人身隶属关系,让其独立出去,成为自由人。珞巴族的家长奴隶制,到20世纪50年代已废除。
资料来源:分卷主编丹珠昂奔,《中国民族百科全书(藏族、门巴族、珞巴族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中国出版集团,西安,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