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等级制度是巴族社会固有的制度之一。它产生于父系氏族社会末期至奴隶制社会初期。在父系氏族社会里,人们生活在血亲集团之中,但自奴隶出现后,由于最初的奴隶来自战俘或劫掠,他们都属于敌对的部落或氏族,这样在同一血统的氏族内部,出现了不同血统的被奴役者。这种差别,孕育着等级制度的胚胎,随着奴隶制的发展,等级制度也日渐确立,珞巴族的等级制度,正处在逐渐形成的过程中,还没发展到极为森严和对立的程度。在珞巴族各部中,普遍存在着以血统为基础的等级制度,按照这一制度,社会的每个成员均属于一定的等级,等级不同,社会地位也不同。但由于珞巴族各部落的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不完全一致,等级的划分也有差异。在博嘎尔、棱波、邦波等部落里,分为麦德、麦让、伍布和涅巴四个等级;在崩如、崩尼、巴依、玛雅、纳部落中,分为麦德、阿比、苏龙三个等级;在阿帕塔尼部落里,又分为米特和穆拉两个等级。其中麦德、米特等,仅是因方言的差别导致译名的不同,实际指的都是血统纯净高贵的“龙崩打把朗”即高骨头或“白骨头”,其余为“龙崩扎拉”,即“黑骨头”或“低骨头”。在高骨头的行列中,由于债务被劫掠变为奴隶时,就沦为低骨头,一但被赎身成为自由人,又重新回到高骨头的行列。若他们与低骨头的人结婚,等级就会下降,其子孙因渗入低骨头的血统,永远属于低骨头。
涅巴
涅巴是珞巴族社会固有的等级名称。在四个社会等级中,其地位最低。其原意是“被压着不能抬头”、“被迫劳动”,实际就是奴隶。麦德等级的人认为,这些人多从外部落掠来或购来,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他们的血统是最低贱的。博嘎尔部落的奴隶,大多数从德根部落购来,由于卑视这些被奴役者,从而导致对德根部落的卑视。在他们中间,“德根人”成了奴隶的代名词。涅巴在部落中占有相当的数量,以萨及氏族为例,据20世纪50年代统计,他们占总人口14%,共有94人。涅巴的另一个来源是奴隶生育的子女。涅巴的人身完全为主人占有,主人可以任意处置,直至杀害。他们被主人视作是一宗动产,可以将他们出卖、赠送、转借和充当购物的手段。如萨及氏族东格家的女奴隶亚木,就被人借去用作购买妻子时支付婚价的手段,主人把她出借时,用棍子比一下高矮,以便将来向借者索回同样高矮的奴隶。习惯上人们把占有奴隶的多少与占有牲畜、大铜锅、妻子等一样,作为富裕程度的标志,涅巴要按照主人的意志从事劳动,是生产劳动和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由于地位低下,在主人家内,坐次也有明确的规定。房间内以火塘为中心,迎门的正面称为榜固,是主人的坐卧处;榜固的右侧称为榜宾,是主妇及其他主人家妇女的坐位;左首为光东,是客人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坐处;涅巴的生活起居,则固定在被称为牛禄的靠门那一边。涅巴只能在低等级内由主人配婚,所生子女属主人所有。涅巴等级的男子,如与麦德等级的妇女发生性关系,一旦被查实,就要处死,女方也要变卖为奴。女涅巴有时也遭男主人的凌辱,但因为麦德害怕自己的等级身份遭受损害,这种事情一般也被隐瞒起来,女涅巴则无从诉说。
麦德
珞巴族博嘎尔部落的等级名称。在珞巴语中,该词带有“有能力、有气魄”等含义,相当于“权威”的意思。这个词在口语中,有时又与“主人”同义。在博嘎尔部落中,麦德被认为是血统纯洁的人,为组成各氏族的主体成员,所有由氏族始祖繁衍下来,又没有混入低贱血统的人,便是本氏族的麦德等级。例如比较衰落的另腰氏族有十几户麦德,他们是同一个父系祖先的后裔,已繁衍了十二代。颇为兴旺的萨及氏族共有84户麦德,亦系同属于一个父系祖先的后裔,已繁衍了十七代。在博嘎尔各氏族中,属于麦德的户数和人数占了氏族人口的大多数,如萨及氏族,据1980年调查,共有97户,678人,其中麦德有84户,占全氏族户数的87%,人口508人,占氏族总人口的75%。麦德一词,有时作为“主人”的同义词使用,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1.作为麦德等级的成员,只要可能,他们都要占有涅巴,成为涅巴的主人;2.由于氏族公有制度的存在,整个氏族的麦德,名义上都是本氏族涅巴的主人。如发生涅巴逃走时,全体麦德有捉拿的义务;3.每个氏族一般都有一部分属于外来血统的伍布,他们从属于整个氏族,把所有麦德都视为是自己的主人;4.是麦德受氏族的保护,一般不能被拉去当奴隶,一些麦德成员因某种原因变为奴隶时,其近亲会设法替其赎身。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只能占有涅巴,充当主人,不会成为被占有者。麦德等级是十分重视血统纯洁的。严格遵守等级内婚的习惯法,是保证血统纯洁的重要手段。无论男女,都不准与低骨头的人结婚,即便是性关系,也不准许。那些较有势力的蓄奴主,也不敢公开他们同年轻女奴隶的性关系,不然就要受到舆论的谴责,从而等级下降,变为麦让。在珞巴族各部落中,由于方言的区别,一些部落又称为“列德”,但意义相同。
麦让
珞巴族社会固有的等级名称。其社会地位略低于麦德,高于伍布和涅巴。其涵义有“自立”之意。从麦让的来源看,其确切涵义可能是指他们从原来的麦德等级中分立出来。麦让的来源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他们的父系祖先原来是本氏族的麦德,因为娶了外部落的女子或本部落“低骨头”的女子为妻,使自己的血统混杂,失去了原来高贵的血统,从而等级下降,其子女沦为麦让等级,并且永世不能恢复原来的地位。不过他们与本氏族的麦德间还有血缘关系,仍旧保留在氏族谱系之中。如在萨及氏族的谱系中,就有5户属于这一类的麦让,其中穷仁和单登2户,分别是上辈或本辈人为贫困所迫,离开氏族住地后,到米林县与藏族妇女结婚而等级下降的。格宁和格东2户是因其父伯格家贫,与东乌氏族如古家的奴隶亚波结婚,从而降为麦让等级的。其次是被收养的其他部落人,这些被养者的血统虽然与氏族成员的血统不同,但收养后被作为氏族的正式成员看待,能参加氏族的一切活动。如另腰氏族的达岗、岗仁这一家族,传说七代人以前,另腰氏族的人在山上发现一个外部落的人,把他抓回来。此人表示愿意在另腰氏族安家落户,经另腰氏族的几个家族商议,同意他加入自己的氏族,并举行宣誓仪式。他们在宣誓地点栽了一块石头,杀了一头公猪,把猪血洒在石头上,意思是要他像石头那样永远呆在氏族里。他的后裔,就成为麦让。此外,因违犯氏族禁例,如氏族内严禁通婚等这一类规范的人,由于某种原因,没有被处死,其当事者及所生子女,等级要从麦德降为麦让。麦让属自由人,与麦德没有从属关系,只因血统不纯而降了社会地位。只要经济条件许可,他们也可以占有奴隶。
伍布
珞巴族社会固有的等级名称。其地位次于麦德、麦让,但高于涅巴。其意思为“分支、派生”,可能是指他们从涅巴中分支或派生出来的。他们也属奴隶范围,由涅巴上升而来。一般说来,新买来的奴隶配婚后生下儿子,仍然称为涅巴,到了奴产子的第二代,就称为伍布。实际上伍布有两种,一种住在主人家里,继续做家内奴隶,这种伍布也称为“郑姑”,意为老奴隶,他们的状况跟涅巴相差无几。另一种伍布是从主人家分离出来,自己组织家庭并有独立的经济,但他们仍隶属于原来的主人。由于他们有不同程度的独立经济和人身自由,社会地位发生了变化。这种伍布具有一定的特点。他们从主人家分立出来,只需要下列条件之一即可。一是已经在主人家当了三代以上的奴隶;二是用积攒的钱为自己买了妻子。在以上两种情况下,经过主人准许后,一般要把半数子女留给主人做奴隶,或者每年向主人缴纳一定数量的实物;三是另买一个奴隶交给主人,赎买自身。此外,有些主人家道衰微,无法约束奴隶,奴隶自行分立。有些主人绝嗣,由奴隶养老送终,死后家业由奴隶继承,从而取得独立。从主人那里获得一定自由的独立户,其状况与麦让无异,因而有时也被称为麦让。伍布的人身自由是不完全的,他们对主人还保有一定的依附关系。一般要住在主人的房子附近,以便履行一定的义务,伍布对主人没有明确的无偿劳役义务,但遇到主人家有红白大事和祭祀活动时,要去背水、磨面、送信和背柴等工作。保护主人是伍布的重要职责。主人与他人发生纠纷时,伍布要帮助主人辩理,甚至要为主人冲杀。但主人对分立出去的伍布及其子女,不再享有人身支配权,不能任意奴役或出卖他们。相反地当伍布受外来人欺负时,他们有保护的职责。此外,分立出去的伍布,也算作氏族的成员,可以自由使用氏族公有的山林土地,也可以参加氏族的共同活动。由于有独立的经济,少数的富裕户还能占有涅巴。
资料来源:分卷主编丹珠昂奔,《中国民族百科全书(藏族、门巴族、珞巴族卷)》,世界图书出版公司:中国出版集团,西安,201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