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了解当前西北地区回汉民族的的心理距离和回汉民族团结的现状,探究影响回汉民族团结心理建构的因素,本课题组在西北五市(银川、西宁、乌鲁木齐、兰州、西安)范围内,由县(县级市/区)至居民分阶段进行复合抽样,对抽取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被访者进行问卷调查,并重点对当地相关政府部门的管理者、宗教人士、普通民众等做了访谈。此次调查最终回收有效问卷1200份。
一、回汉民族团结心理现状分析
(一)民族团结认知
民族团结认知是建构民族团结的心理基础,是民族个体对“民族团结”的自我认识和思考。当问及“您是否有与汉族(回族)亲近、友善、团结的交往观念”时,分别有89.3%的回族被访者和85.7%的汉族被访者给予肯定回答;当问及“日常生活中,您是否会有意识地处理好民族交往中出现的问题”时,分别有20.8%的回族被访者和22.5%的汉族被访者给予否定回答。以上数据说明,回汉民众对民族团结已有普遍的认知,但这一认知多处于自发层面,尚未提升到自觉层面。
(二)民族团结态度
民族团结态度是基于民族团结认知基础上的意向性心理反应,对民族个体的交往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深远影响。当问及“您认为在与汉族(回族)交往时是否应该持有团结友爱的态度”时,分别有88.6%的回族被访者和86.3%的汉族被访者给予肯定回答,当问及“您在与汉族(回族)的实际交往过程中是否有过消极印象与歧视态度”时,分别有22.5%的回族被访者和33.8%的汉族被访者给予肯定回答。以上数据说明,相当比例的回汉民众对民族团结持有双重态度,一种是在社会群体压力下彰显出来的肯定民族团结的外显态度,一种是无意识的自动激活的否定民族团结的内隐态度。这两种态度的存在表明部分民众的民族团结态度比较模糊,需要通过开展民族团结心理建构进一步强化其肯定民族团结的外显态度。
二、回汉民族团结心理建构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历史上的回汉民族关系状况
历史上的民族关系不论是友好往来,还是相互仇视,都会对民族心理的形成产生深远影响。西北回族的来源较为特殊,其中相当部分是经历过清末回民运动的回族民众后裔。清中后期,清政府严苛的对待的回族的政策以及对回汉民众的双重标准,导致回族民众深受压抑和排挤,回汉民族矛盾一度比较尖锐,彼此间充斥着排斥感和疏离感,这种历史记忆和刻板印象至今在回汉民众心中仍未完全消除,对当前西北地区回汉民族团结心理形成有一定影响。
(二)民族文化方面的较大差异
回汉文化差异主要体现在宗教信仰上,汉族民众的宗教信仰复杂多元,不仅有佛教、基督教,还有各种民间信仰,回族民众的伊斯兰教信仰是与生俱来的,回汉民众在宗教信仰上几无交集。基于宗教的原因,回族在与伊斯兰教密切相关的饮食、风俗习惯等方面与汉族也存在较大差异,彼此在形式上表现的难以相互适应。数据显示,98.4%的回族被访者表示“无法适应汉族饮食”,但有93.7%的汉族被访者表示“可以适应回族饮食”,其中,有72.9%的人表示“喜爱回族清真饮食”。这说明,汉族比较认可回族的饮食文化。在风俗习惯方面,随着回汉民族交往的增多,彼此认知的深化,回汉民众也开始从心理上接受对方的风俗习惯。数据显示,分别有63.3%的回族被访者和45.8%的汉族被访者表示“喜爱汉(回)族的传统节日”,但仅有25.8%的回族被访者和17.4%的汉族被访者表示“曾经过汉(回)族的传统节日”。调查发现,即使他们曾经有过汉(回)族传统节日的经历,也多是流于形式,对节日内涵和意义仍缺乏了解。
(三)民族地区发展的相对滞后
相对我国中东部地区,西北地区经济比较落后,地区间、民族间的发展很不平衡。如在宁夏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恶劣的自然地理环境使部分回汉民众仍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而在宁夏中北部地区,农村人均年收入已达5000元以上。尽管地方政府通过移民搬迁、发展扶贫产业等多种形式帮助他们脱贫致富,但受制于自然环境、人口素质、扶贫资金等因素,扶贫工作依旧面临严峻的形势。部分民众未能充分享受到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很容易在心理上产生“被剥夺感”。可见,发展滞后已成为某些民众不满情绪产生的重要根源。
(四)有意识地增强民族认同
某些民族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过程中,为避免被其他民族同化,刻意通过某些排斥手段设立心理上的防护网,维护民族分界,增强民族认同。就回族而言,最明显的做法莫过于通过坚持族内通婚和聚族而居,规范本民族成员的社会行为,保持与其他民族的心理距离。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的推进及人口流动的加快,大量汉族民众进入回族聚居区,打破了其传统的居住格局,出于加强民族认同的需要,部分回族民众更加强调和维护本民族的宗教信仰、民族文化和习俗,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回汉民族心理距离的拉大。
三、回汉民族团结心理建构的基本路径
建构民族团结心理实质上就是通过各种途径拉近民族间的心理距离。近年来,西北地区各级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这一主题,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但面对复杂的心理、文化、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仍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回汉民族团结心理的建构。
(一)建立健全公民教育体系,建构国家公民身份认同
第一,将回汉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精髓融入公民教育的内容中,特别是爱国主义等优良传统。第二,始终将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共同发展作为公民教育的主要方向,通过进一步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完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将民族团结创建活动与尊重风俗习惯、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结合起来,坚决纠正和防止发生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的现象和行为,促进民族平等、相互依存局面的形成,为公民教育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第三,借鉴欧美国家的成功经验,以确立正确的公民身份为前提,以树立国家认同高于民族认同的观念为核心,建构一套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民族特征的公民教育体系,培养各民族健康的民族心态,树立各民族正确的国家意识。
(二)引导正视民族文化差异,促进回汉民族求同存异
第一,积极引导回汉民众尊重民族文化的多元化发展,正视民族文化的差异与个性。第二,充分发掘回族传统文化中蕴含的现代政治理念,尤其是伊斯兰教教义中蕴藏的丰富的现代政治文明理念,如和谐观念、人人平等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爱国主义观念等,通过对这些现代政治文明理念的挖掘整理和宣传,强化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第三,增强回汉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共同文化认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核心,将各自传统文化积极融入到中华文化中,促进回汉民众对祖国、中华文化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进而强化回汉民族间休戚与共、亲密无间的血肉联系,培养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从而为回汉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
(三)缩小民族间的经济差距,实现回汉民众共同富裕
第一,继续实施生态移民工程,深入推进西北生态移民地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在移民教育、社会保障、后续产业发展等方面加大财政投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建构专项扶贫、产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的新格局,切实增强移民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有效解决贫困问题。第二,借助“一带一路”“向西开放”等重大发展机遇,结合西北地区自身的资源禀赋和文化优势,积极拓展与中亚、中东地区各国的经贸往来,创新经济发展模式,实现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
(四)建构民族心理疏导机制,化解回汉民族矛盾纠纷
一方面,建构覆盖城乡的,包括城市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县区心理辅导站、乡镇心理互助员的三级心理咨询与矫治网络,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在缓和民族矛盾、调节民族纠纷中的疏导作用;另一方面,强化对基层社会管理者、阿訇等宗教人士的心理知识培训,创新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的方式方法,特别注重发挥宗教人士的“稳定器”作用,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心理干预、政策宣传、调解纠纷和扶危济困等工作中,解决好回汉民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形成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依存的良好生活氛围,以此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向纵深发展。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甘宁青地区生态移民的社会适应性实证研究”(15YJA840015)、国家社科项目“宁夏生态移民留得住、能致富调查和对策研究”(15BMZ097)阶段性成果。】
资料来源:中国民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