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中国民族文化资源库!

全部分类

您的位置:  首页 > 文字 > 非物质文化遗产 > 非遗项目 > 传统音乐  > 详细页面

藏族拉伊

来源:国家民委文宣司组织编写 2017年12月01日 阅读量:

  “拉伊” 藏语音译,即情歌。在藏区,“拉伊”不可随处传唱,要回避长辈,也不能在有亲属男女的地方唱,只能到林中、田野或山上去唱,因此“拉伊”也指山歌。拉伊没有固定的歌词,演唱者触景生情,随兴编唱。它以单纯朴素的生活语言为基础,巧妙地运用比喻等方法,形象而生动地向对方表达演唱者的思想感情,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拉伊曲调丰富,数量浩繁,内容涉及爱情生活的各个方面,完整的对歌设有一定的程序,如引歌、问候歌、相恋歌、相爱歌、相思歌、相违歌、相离歌和尾歌等。拉伊的曲调因地域不同而形成多种风格,有的强调音乐的语言性,节奏比较紧凑;有的旋律深沉、悠扬,形成自由、婉转的悠长型山歌风格;有的旋律甜美,节奏规整,形成雅致、端庄的抒咏风格等。

  拉伊是藏族民歌中的一朵奇葩,是藏族青年男女表达圣洁爱情、交流感情、歌颂美好生活的一种民间艺术形式。拉伊历史悠久,与藏民族的成长历程同步,承载着民族的创造力和灵感,在人类学、民族学、民俗学等研究中具有重要价值。拉伊不但显示出鲜明的区域特色和独到的艺术风格,并以其丰富的表现形式,体现出独特而重要的文化价值。

  “拉伊”在青海共和地区的传唱历史悠久、底蕴丰厚、流传广泛、妇孺皆知,是共和地区标志性文化之一。在历届省州“拉伊”大赛中,共和杰出文化传承人,“拉伊”唱家吉毛加、才合加、卓格措、卓玛才让等人曾多次获得最高奖项。2006年,“拉伊”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海南藏族自治州被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拉伊”保护项目的实施单位,实施重点区域为共和地区。

  

编号:Ⅱ-21

类别:传统音乐    

申报地区或单位: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

参考资料: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组织编写《国家级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解》,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14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文图或来源标注错误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上一篇:
下一篇: